科学合理地进行虫害防治首先要坚持“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具体措施有:
除治与预防并重。认真扎实抓好预防监测工作,坚持除治与预防并重的基本方针,采取有效的化学药物除治与预防处理措施。
分类指导,分区施策。根据害虫的种类和特点,采取不同的除治和预防方法,对不同类型区的目标任务和对策都要有所区别,分清主次,抓住主要矛盾。
政府组织,全社会参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各级政府是危险性病虫害防范的责任主体,负有首要责任。预防工作政策性强,涉及社会各个方面,是一项集政府行为、社会行为和部门行为于一体的复杂的系统工程,要求各个部门协调配合,全社会共同参与,走群防群治的道路。
法律、行政、经济和技术手段相结合。在危险性病虫害防范过程中,认真贯彻《植物检疫条例》和《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》,以法律为武器,坚持依法除治,依法预防,防止人为传播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,强化行业管理。法律、行政、经济、技术手段缺一不可,只有把四者有机结合起来,建立有效的病虫害控灾机制,才能充分发挥作用,取得理想效果。
依靠科技进步,全面提高防治水平。除治与预防工作技术性强、难度大、要求高,在深入了解病虫害的发生与发展的内在规律基础上,不断研究出先进除治预防手段,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,不断提升除治预防水平,提高除治预防成效。